根据《关于印发<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青人社发〔2019〕3号)及《关于申报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等要求,现对拟发放青岛市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人员进行公示,具体内容如下: